金融赋能“她就业”——新疆三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妇女就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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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女声
日期:2026-10-2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自治区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政策落地见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用足用好贷款政策、健全保险保障机制、加强合作和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协同联动,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新疆妇女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提出,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巾帼电商”、手工制作、家政服务、种养殖业、乡村文旅等妇女创业就业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提升服务质效;针对居家就业、灵活就业新模式定制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支持农村妇女产业创业与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打通城乡妇女双赛道发展路径;拓宽妇女就业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通知》强调,各金融机构要聚焦妇女就业创业特点,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充分用好税务、工商、社保及妇联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多部门信息,持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培训+信贷”模式,支持妇女提升金融知识素养;做实女性科技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女性接受高等教育。

  《通知》指出,各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定期精准对接,匹配适应经营主体创业生产周期的还款方式;充分发挥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效能,帮助女性经营主体享受贷款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发、提供适应妇女风险特征和保障需求的产品及服务;完善妇女社会保险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参保权益;积极推广女性“四癌”(即: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专项保险;优化教育培训金融服务,提升妇女就业发展能力。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就业创业贷款、吸纳妇女就业的小微企业贷款创造增信支持;积极推动设立妇女就业创业贷款专项风险补偿机制。

  《通知》强调,人民银行新疆区分行要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民营企业再贷款,牵引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赋能妇女就业发展;新疆金融监管局要指导各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提升信贷供给适配性;鼓励保险机构优化投保病种年龄、保障时间、保费等要素;自治区妇联要积极摸底了解妇女就业创业融资诉求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宣传推广,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有力支持妇女就业发展。(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女发展部))

[董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