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及婚姻家庭权益作出全面细化,为维护新疆各族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实施以来,自治区妇联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石榴花开耀天山工程”为引领,不断构建“妇联+”大维权格局,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抓手,让条文从纸面走进生活,从条文化作行动,融进每一位感受到公平与尊重的妇女心中。
源头维权筑法治根基

积极推动出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时代新疆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6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五”规划》;配合推进《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进程,深度参与9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普法宣传让法条生威

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司法厅、农业农村厅深入巴州尉犁县、克州阿克陶县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巾帼普法基层行动”,通过现场普法宣讲、法律知识互动问答、公益法律咨询、普法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通过示范带动各级妇联将14万册《条例》、宣传手册(维汉双语版)和近2万张普法海报送进千家万户,从乡村到社区,从线下到线上,各级妇联累计开展普法宣讲2.64万余场次,受益群众169.8万余人次。
共同筑牢反家暴壁垒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对于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自治区妇联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反家庭暴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牵头形成推动反家庭暴力“一法一办法”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切实筑牢反家暴法治防线与民生安全底线。
攥指成拳聚维权合力

召开2026年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五项机制”联席会议,联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13家成员单位,聚焦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权益侵害等重难点问题,强化协同联动。建立离异妇女子女抚养费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印发《自治区离婚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方案》,联合发布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打出权益保障组合拳,筑牢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防线。
织密网络强阵地建设
进一步健全12338维权热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服务体系。自治区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便民服务1000余次。持续争取中央、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做优做强103个自治区“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疆4513家“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累计为70万余名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元化维权服务。“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实现婚姻家庭纠纷和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纾纷解结显婚调温度

2026年7月,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司法厅,举办2026年自治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暨“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成果展示活动。来自14个地(州、市)的42名优秀调解员同台竞技,评选出金牌调解员2名、优秀调解员8名,团体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组织奖4个,展示新时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的专业风采和责任担当。在全疆范围推广“库尔班大叔调解模式”,打造具有鲜明新疆辨识度的家事调解品牌,让基层家事调解已从“有”向“优”提升,规范成常态、专业成底色、贴心成口碑。
淬能砺技练维权本领

连续举办3期自治区“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实务、婚姻家庭建设、心理疏导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为基层维权骨干充电赋能,补齐业务短板、锤炼履职本领,推动维权工作实现从“被动调处矛盾”向“主动心理干预”转变,从“常规维权服务”向“专业化暖心服务”升级。先后有403名妇联维权骨干取得婚姻家庭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相关职业资质,锻造一支懂法律、善疏导、有温度的基层维权队伍,全方位夯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业根基。
赓续实干启新篇,巾帼维权暖民心。《条例》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新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站在新起点上,自治区妇联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法治之力守护公平正义,以暖心服务回应妇女期盼,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全力护航新疆各族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新疆的实践中昂首向前、奋斗逐梦。(自治区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