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儿童搭建普法桥梁,新疆妇联携手多方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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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妇女报
日期:2025-03-06

   “妇女儿童幸福,家庭才会幸福。家庭幸福,社会才会和谐稳定,我们全社会都有责任来关心关爱妇女儿童。”3月4日,新疆妇联巾帼普法乡村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交流分享活动在乌鲁木齐市举办。新疆妇联副主席胡志春在活动中指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

  活动中,新疆维护妇女权益协会、自治区“石榴花”维权工作室、基层妇联及新疆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等多方代表分别发表讲话,围绕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妇女维权工作,为妇女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妇女在家庭中承担了重要角色,她们的权益更应该得到我们全社会的关注和法律的保护,我们作为律师,身上担负的责任是义不容辞的,我想我们应该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方式方法为她们提供有效的帮助。”新疆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协会理事谢汶宏说道。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海波结合具体的维权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在场观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在经验交流分享环节,来自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汪翠萍讲述了妇女维权案件的重点难点;“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专业委员会主任马艺格分享为受害妇女维权的案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洁指出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需要延伸司法触角;新疆泰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副校长王蕾重点分享接待12338维权热线、开展心理辅导的成功案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妇联干部哈尼然·伊力哈木、水磨沟区妇联干部李敏分享社区维权与家庭矛盾调解经验。

  据了解,此次“巾帼普法乡村行”宣传活动由新疆妇联与乌鲁木齐市妇联通过线下“面对面”宣讲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及实施办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活动中,胡志春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石榴花”巾帼普法志愿服务队代表授旗并赠送法律书籍。天山区巾帼普法志愿者代表宣读《争做巾帼法律明白人》倡议书,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懂法守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胡志春表示,下一步,新疆妇联和各地州市妇联始终把对妇女和家庭的普法宣传作为强化服务、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不断增强广大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董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