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联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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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女声
日期: 2024-03-28

  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自治区妇联在“送法维权月”期间,集中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近期,全区五级妇联充分发挥“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作用,邀请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专职人员,在县(市)、乡(镇)、村(社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丈夫出轨了,我该怎么保存证据,离婚时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我一年被家暴多次,我不敢报警怕影响到孩子”……一张张急切的面孔在询问“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律师及巾帼志愿者。

  3月4日至14日,自治区妇联、乌鲁木齐市妇联在天山区大小西门街道、黑甲山街道、水磨沟区振安街街道、沙依巴克区红庙子街道新居社区、西山街道马料地街南社区、米东区文化活动中心、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经开区(头屯河区)钢城街道新立社区,邀请新疆元正盛业、北京德恒(乌鲁木齐)、上海瑾之润申达(乌鲁木齐)、新疆巨臣等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活动中,律师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讲述身边人、身边事的鲜活典型案例,为妇女姐妹答疑解惑,帮助妇女主动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在婚姻家庭、工作就业等各方面的权益。同时,通过开展维权暖心服务、慰问帮扶特殊群体、心理辅导等活动,营造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让每一位妇女姐妹都感受到妇联“娘家人”的温暖。

  各地(州、市)妇联积极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巾帼法治乡村行”活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以“维护‘她’权益 幸福千万家”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法律宣讲、入户普法宣传、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为妇女群众送去法律服务“大餐”。塔城地区、塔城市妇联联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及自治区“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室等25家单位,在塔城市人民广场集中开展“共护‘她’权益·普法在行动”宣讲活动,获得了各族群众的认可。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妇联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为辖区广大妇女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帮助妇女深度理解法律条款,引导大家做“巾帼法律明白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博斯坦乡未成年人保护站联合博斯坦乡妇联、迪航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博斯坦乡面向困境儿童家庭举办“与法同行,护未成长”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树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堂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

  哈密市妇联联合新疆君始律师事务所在伊州区丽园街道新丰社区开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活动,通过角色演绎,以及对案件分析,让群众真实接触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内容,增强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吐鲁番市妇联做客吐鲁番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通过广播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拉近了妇联与群众的距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妇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为库尔勒市检察院“梨蕊”石榴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等15家单位举行“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授牌式,统筹更多更优的资源和力量,实施有效的维权服务,开展贴心有爱的关爱活动,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排忧解难。喀什地区妇联与多部门在乡镇联合开展“送法下基层”维权周活动,教育引导妇女群众积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田地区墨玉县妇联联合司法局、检察院、民政局等县直单位分别在墨玉县广场和大巴扎进行妇女和儿童维权知识宣讲,通过有奖法律知识问答激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妇女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三八”维权周期间,自治区48家“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共开展普法宣讲107场次,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巾帼法治乡村行”活动5643场次,全区受益群众达5万人次。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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