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家重点监测商贸流通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2.1%
元旦假期新疆消费实现开门红
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2024年元旦假期,新疆商务部门重点监测的94家商贸流通零售、餐饮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1.91亿元,同比增长12.1%。
监测数据显示,元旦假期,我区主要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总体稳定,粮油价格基本平稳,肉类、鸡蛋、牛奶价格微幅上涨,水产品价格微幅下降,蔬菜价格小幅上涨。
为做好元旦假期市场运行工作,节前自治区商务厅对节日市场保供、消费及安全生产进行了部署安排,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市场保供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商务系统全力保障消费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同时,指导重点企业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加强产销衔接,加大货源组织力度,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增加库存数量和商品种类、供应品种,提高补货上架频次,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更好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
元旦假期,为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各地州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商品促销、餐饮美食、文体休闲等消费促进活动。昌吉回族自治州组织开展“乐享消费·幸福昌吉”新春惠民消费季活动,投入700万元用于促进汽车、家电、餐饮、百货等领域消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组织开展跨年迎新购物季、汽车消费补贴、火锅美食节等一系列节日促消费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消费氛围,激发商超、餐饮、家电、汽车等领域消费活力;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指导重点龙头商超在节日期间开展打折让利、满额赠礼、积分换购、消费券抵扣等促销惠民活动,持续推动汽车、餐饮、购物等传统消费和夜间、网络消费等热点消费繁荣发展。
节日期间,全区汽车类销售较2023年同期上涨137.59%,餐饮类消费同比上涨180.2%,金银珠宝类消费同比上涨50.09%,家用电器及音响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等消费同比均增幅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