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自治区妇联印发《关于开展“巾帼暖冬关爱行动”的通知》,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全国妇联部署,结合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在全区开展“巾帼暖冬关爱行动”,关心关爱特殊妇女儿童群体,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进行了工作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开展“巾帼暖冬关爱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具体行动,做好谋划部署,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各方资源,做好调查研究和实地走访,精准掌握困难妇女儿童和家庭实际需求,以科学有效的措施、扎实有力的行动,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让更多困难家庭受益,推动“巾帼暖冬关爱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为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城市安全运行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防范应对低温冰冻灾害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主动与村(社区)对接,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共同应对低温冰冻天气,当好妇女群众信赖依靠的温暖娘家。要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加入“爱心妈妈”队伍,扩大“一对一”结对帮扶范围,深入开展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等,走进辖区内留守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跟进帮助解决。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力度,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帮助儿童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温暖的假期。要发挥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应、帮助解决妇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特别是要深入生活困难、残疾妇女儿童等家庭开展入户走访,为有需求的妇女和家庭提供维权关爱服务。要组织动员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妇联干部、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五好家庭等加入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发挥巾帼志愿服务贴近群众的优势,以“服务+宣讲”的形式深入基层一线,为妇女儿童特别是“一老一小”送去御寒衣物、生活用品,提供生活料理、医疗护理、心理辅导、情感陪护等志愿服务,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