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重点项目 “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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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3-08-04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新财预〔2021〕49号)等系列文件的要求,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委托,中诚智业(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智业)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的身份,承担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妇联”)负责提供与本次绩效评价相关的项目资料并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再次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2018年2月,全国妇联制定下发《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五大任务。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自治区妇联积极致力于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持续推进“靓发屋”项目,2017年10月起,自治区妇联开始实施“靓发屋”项目,全疆各级妇联已累计投入2749万元(其中新疆彩票公益支持1410万元),建立“靓发屋”3535个,直接就业妇女4756人,人均月增收2000元左右,并带动万余名妇女创业就业。2021年,自治区妇联依托村便民服务中心,加强“靓发屋”内涵建设,将“文化润疆进家庭”活动内容融入其中,在原有“一店一万元”的原则基础上,升级“靓发屋”建设,分别为新建和提质升级“靓发屋”配发价值1万美容美发设备和0.5万元“妇女微家”设备,其中,新建“靓发屋”400个,提质升级“靓发屋”600个,进一步推动全疆各地农村中有意愿、有能力的妇女担任“靓发屋”店主,实现就地创业就业。

  2022年,为进一步发挥“靓发屋”在乡村振兴中引导就业示范、倡导乡风文明、指导便民服务的“妇”字号微基地作用,自治区妇联将持续结合“文化润疆进家庭”工作实际,重点面向全疆农村新建“靓发屋”500个,并对“靓发屋”项目受益人开展“回炉”培训。“靓发屋”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自治区妇联将着力把“靓发屋”打造成为引导就业示范、倡导乡风文明、指导便民服务的“妇”字号微基地。

  2.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新建靓发屋500个,并对新建的靓发屋每家配备相关设备,拟培训靓发屋业主500人。

  3.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新建“靓发屋”设备的采购,且设备均已发放给“靓发屋”业主;靓发屋负责人专题技能培训共8期,其中(乌鲁木齐市)共包含五期培训,目前完成一期培训;(杭州市)共三期,截至2023年4月30日,暂未开始,计划于5月20日开始培训。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5月7日,项目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妇女事业项目资金的通知》(新财综〔2022〕19号),该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800.00万元,资金到位80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其中中标价格为779.1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支出389.5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8.70%;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项目实际支出586.42万元,其中,自治区妇联已与各招标执行单位结算设备采购款524.92万元,自治区“靓发屋”项目受益人专题技能培训,已支付培训费用61.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3.3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自治区妇联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为农村妇女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强化能力提升,助力姐妹们学政策、学法律、学文化、学技能。“靓发屋”项目以细物润无声推动妇女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走出家门就业创业,实现“漂亮脸蛋露出来,美丽长发飘起来”,激发广大妇女对美的追求,引领带动姐妹们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绩效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检验“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是否及时、足额执行到位;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的支出效果,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自治区妇联“‘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主要评价该项目的投入、产出及效益。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主要围绕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及措施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取得的效益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新财预〔2021〕4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阶段、制定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和撰写评价报告四个阶段。主要程序如下:

  1.绩效评价前期准备阶段

  包括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等。

  (1)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4月12日)

  我公司成立由至少1名主评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并在评价过程中保持工作组成员的相对稳定,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人员结构、业务能力、利益关系回避等情况。

  (2)工作方案制定 (4月12日-4月17日)

  评价工作组在调研、了解“‘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相关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拟定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时间安排、评价依据、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步骤及工作纪律等内容。对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评价项目,委托方可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工作方案需报自治区财政厅审定,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3)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4月12日-4月17日)

  评价工作组与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及相关下属妇联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准确了解“‘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重点是收集与“‘靓发屋’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行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查阅相关财务资料。对项目执行中存在问题进行预估,并细化评分标准和取证所需的材料,评价工作组会提前向评价对象发放需提供资料清单。

  (4)组织培训和行前安排 (4月18日)

  ①对参加绩效评价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评价方案、评价方法、工作流程和专业知识培训等,强调工作纪律并做好现场评价行前安排。

  ②培训结束后,与工作组成员(包含主评人)签署绩效评价协议,其中包含保密、廉政、回避等工作纪律要求。

  (5)文件审核 (4月21日)

  评价小组按要求对评价对象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4月22日-5月20日)

  评价工作组将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主要工作包括数据采集、核实确认、问卷调查等。

  评价工作组应根据评价工作方案,赴项目实施地开展现场评价,深入了解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评价工作组在与项目单位沟通下,按照踏勘地点(州级)覆盖不低于50%的原则,选取伊犁州妇联、阿克苏地区妇联、巴州妇联、昌吉州妇联、阿勒泰地区妇联、和田地区妇联、吐鲁番市妇联,共计7个地区的部分“靓发屋”项目实施地点开展踏勘工作。

  采用数据采集阶段采取基础数据表填制、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绩效评价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全面数据采集和信息获取,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及制度制定、执行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和社会效益等内容。对于所有采集的基础数据和社会调查结果,应符合真实可信原则,并做必要校验。

  3.评价总结阶段(5月22日-5月25日)

  分析评价。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重、方法实施评价,并形成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时应按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制作、填列工作底稿,评价工作组应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各现场评价点工作底稿应由被评价单位签字或盖章,并由评价工作组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对整个评价过程资料进行整理,并分析总结。

  4.评价总报告撰写阶段(5月25日-6月8日)

  项目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对收集的数据汇总和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征求项目实施单位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评价,该项目得分90.33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8.90分,项目管理得分23.15分,项目产出得分36.28分,项目效益得分22.00分,绩效等级评定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从绩效目标和决策过程2个方面对该项目的决策情况进行分析。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8.90分、失分1.10分,得分率89.00%。项目决策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

  从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2个方面对该项目的过程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管理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23.15分、失分1.85分,得分率92.60%。项目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项目产出情况

  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4个方面对该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分析。项目产出指标分值40分,实际得分36.28分,失分3.72分,得分率90.70%。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项目效益情况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方面对该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分析。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22.00分,失分3.00分,得分率88.00%。项目绩效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决策方面:

  在项目实施之前,自治区妇联首先组织了项目情况摸底,从“靓发屋”需求情况,以及历年设备购置使用情况进行了了解;其次积极委托第三方对“靓发屋”进行调研,了解项目的实际运行状况。这对于掌握项目的实际情况至关重要,为项目的后期规划和调整提供了依据。

  2.项目过程管理:

  自治区妇联针对“靓发屋”项目制定了该项目的专项管理办法,尤其在实施经验相对成熟的地州:例如和田地区参考该专项管理办法也制定了本地区适用的项目管理办法,对于项目各层级的实施,监管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3.项目产出效益:

  (1)各级妇联对于该项目的典型事迹进行积极的宣传报告,在多数媒体上均有相关报道,这一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评价工作组通过踏勘和现场调研以及问卷调查进行了综合的分析,认为该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妇女的就业问题,让靓发屋业主及学徒爱美、变美,提升对美的追求,因此评价工作组认为该项目是有实施的必要性的。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年度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公平性措施缺少程序性资料,2022年申报的新建设“靓发屋”数量对实际需求的满足度调研论证分析资料不全面。

  2.该项目预算分配时进行调整,提供了预算调整报自治区妇联党组的请示,但未见党组决策资料,未见报财政厅备案资料,决策程序的规范性有待完善。

  3.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指标设定科学性有待提高,如质量指标与数量指标不够对应,仅设置了资金使用率,未设置新建靓发屋的建设质量标准,时效指标细化不足,缺少项目招投标、验收等工作进度计划,社会效益指标可衡量性不强,满意度指标中设定“靓发屋”存活率指标不准确,应列入质量指标。

  4.预算申报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申请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资金800万元,其中,新建“靓发屋”750万元(平均每个“靓发屋”投入1.5万元,包括硬件设备采购675万元,项目启动及品牌宣传75万元),“靓发屋”项目受益人培训50万元。实际培训费中标价123万元,与预算的50万元存在较大差异,且支出中未见其他品牌宣传的资金投入。

  5.项目过程管理应进一步加强。申报拟新建500家“靓发屋”,实际踏勘发现各地州执行中不全部是新建,计划实施内容与实际资金使用方向存在差异。

  6.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不足。2022年6月制定的《自治区“靓发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自治区妇联负责全区“靓发屋”项目的总体规划。自治区妇联机关纪委和自治区妇联妇女发展部负责组织督查检查“靓发屋”项目。自治区妇联妇女发展部负责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州、市)妇联实施“靓发屋”项目,但未见总体规划资料。第四条规定了各级妇联的工作职责,第五条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第六条规定了监督工作方式,第七条规定了监督管理工作程序,但过程监督管理资料提供不够充分。

  7.培训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是2022年12月完成疆内外共八期培训,但截至2023年4月30日仅完成一期培训70人,培训进度和培训人数与绩效指标设定存在差异。

  8.经济效益指标设置为“受益人每月增收2000元-4000元”,但缺少实证资料支撑。实地踏勘调查访谈受益人,也无证据说明可以实现经济效益指标值。个别受益人存在设备利用率不足问题,说明投入内容与实际需求匹配性不足,导致项目成本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为“提升妇女素质、促进乡风文明”具体提升程度尚有待进一步分析总结。

  六、有关建议

  1.制定该专项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依据新疆农村各地区具体情况,制定“靓发屋”建设整体建设布局,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依据年度经费规模可适当进行计划调整。

  2.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及目标导向意识,重视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和管理工作,项目立项时科学、准确填报项目各项绩效指标,保证目标的明确性、全面性、合理性、细化量化及可衡量性,提高绩效目标的导向性作用。

  3.完善项目预算决策管理机制,在项目决策前期履行实地调研、可行性研究及专家论证程序,保障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4.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在年度执行中如确需调整,应履行完整的预算调整程序。该项目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项目进度落后,应及时做出调整,报相关部门审批,完整推进项目计划内容的有效落实。

  5.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管理。自治区妇联应制定要素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完善验收管理程序及整体验收标准。严格履行各级妇联的管理职责,加强对“靓发屋”建设中、运营期的监管,提高设备使用率,使设备真正能发挥其作用。

  6.建立财政资金投入成本效益管理理念,对各“靓发屋”建设设备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结合地区条件对设备配置进行论证,变“统一标配”为“按需调配”,以充分发挥设备利用率,体现成本效益最大化。

  7.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有效机制,持续追踪项目受益的情况,以保障财政性资金投入效益的可持续性。

  8.下一年度若继续实施“靓发屋”项目,建议自治区妇联以及各级妇联组织在前期调研时,归集各靓发屋业主的实际情况,设备配置时采取多元化配置,而非统一的设备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加强项目受益人的国通语能力学习,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妇女微家”的作用。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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