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周旭勇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洪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秋丽(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茹扎·努克生别克(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迪力夏提·柯德尔汗、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陈伟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25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