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妇联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家庭工作三年规划(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家庭工作三年规划》),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进一步指导推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出台,对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回应广大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培养拥有“四个自信”的时代新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工作三年规划》里,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强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在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推动家庭建设研究方面又将做出怎样的努力?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规划的重点内容吧——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深入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凝聚家庭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妇联家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家庭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家庭为本。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解决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妇联家庭工作中去,推动家庭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系统观念。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新时代妇联家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协同联动。坚持党建引领,发挥“联”字优势,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家庭全面发展,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落地落实,家庭工作主要目标基本达标。
四、具体措施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深入实施“石榴花开耀天山工程”“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带动各族家庭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一)深化家庭文明建设
1.开展“小手拉大手 学用普通话”活动
在全区城乡家庭广泛开展“石榴花·小手拉大手·全家一起学”家庭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通过与亲子阅读相结合,开展“共读”活动;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开展“共写”活动;与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相结合,开展“共游”活动;与家风建设相结合,开展“共讲”活动;与家庭休闲娱乐相结合,开展“共乐”活动。
自治区妇联每年面向农村妇女开展“石榴花”农村妇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2万人,融入妇女综合素质提升课程,帮助各族农村妇女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妇女综合素质提升和拓宽创业就业渠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广泛开展最美家庭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实施“石榴花”巾帼援疆行动。积极对接19个援疆省市妇联资源,推动“最美家庭”结对认亲、农村妇女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妇联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妇女技能培训等工作。实施“同心向党,籽籽同心”行动,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联谊活动,组织各族家庭“小手拉大手”一起开展“学历史、爱祖国、游家乡”“我爱北京天安门”等学习体验交流活动,进一步增进疆内家庭与其他省市家庭间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每年组织85个县(市、区)近500户最美家庭约2000人赴援疆省(区、市)开展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持续开展疆内“最美家庭”结对走亲活动,发挥“最美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组织南疆北疆东疆100户“最美家庭”实现跨区域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3.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
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吸纳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家庭进入“石榴花”宣讲队,依托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石榴花”宣讲队,分层分类开展“石榴花”大宣讲。积极落实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化五好家庭创建活动,规范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尝试对家庭典型的激励措施,服务礼遇家庭典型。
4.大力开展优良家风宣传展示
依托“石榴花”妇女微家、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打造“石榴花”大讲堂,开设“石榴花”科普园、“石榴籽”小课堂,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好家庭好家风宣讲等活动,促进各族家庭交往交流交融。让好家风好家教走进群众身边、融入日常生活,推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5.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贯彻落实好《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部署和专项规划、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任务,以良好家风家教涵育自治法治德治,促进家社良性互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
6.推动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策
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推进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和实施。推动落实产假制度、生育津贴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7.加强立德树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现有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五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依托数字化平台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推动家庭教育服务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8.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建设
开展“石榴花”妇联干部素质提升行动,用好全国妇联等开发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教材和线上课程,依托自治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自治区家庭教育研究会等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用好家庭教育志愿者注册服务平台。
(三)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
9.开展家庭支持服务
充分发挥“联”字优势,积极争取各方资源,通过推进“石榴花”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石榴花”靓发屋提质升级项目和“石榴花”绣娘计划,创建一批“石榴花”巾帼基地,打造“石榴花”巾帼家政企业,开展“石榴花”巾帼科技服务走基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的能力,增添家庭经济收入,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助力家庭幸福和谐。 实施“石榴籽”公益服务行动,持续开展“爱心一元捐”、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春蕾计划”“母亲邮包”“母亲微笑行动”等项目,执行“春蕾计划”情暖乡间特别行动项目,通过打造“石榴籽”春蕾影院,配发“石榴籽”春蕾书包,引导、激励各类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家庭关爱帮扶与服务活动,不断扩大家庭受益面。深入实施巾帼健康行动。深化“健康中国·母亲行动”,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培养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将检查和救助纳入民生实事,开展“两癌”患病困难低收入妇女救助。
10.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联合专业力量为家庭提供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情感沟通等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推动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配合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平安家庭等工作。
(四)推动家庭建设研究
11.推动家庭建设研究平台,加强家庭建设理论实践研究和成果转化
统筹妇联所属院校和社团力量,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合作,依托高校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研究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区域特点等开展研究,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保障
12.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妇联要把落实规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3.明确任务分工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目标责任意识,层层建立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责任机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将规划目标任务体现到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目标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14.加强评估督导
适时开展规划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绩效,加强规划实施督导检查,广泛听取家庭的反馈建议,及时改进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