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联在全区“两新”组织开展妇建“百日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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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21-07-03

  近日,自治区妇联印发《关于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妇建“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全力推动妇女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中全覆盖。

  《通知》明确,重点抓好县(市、区)、园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有形覆盖,南疆四地州在7月1日前实现妇女组织“应建尽建”,其他地(州、市)在8月1日前实现妇女组织“应建尽建”,全区各级妇联在8月30日前完成自查验收,有条件的打造一批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要增强“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两新”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努力把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各族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通知》强调,一要推进妇女组织有形覆盖。各级妇联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理顺“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组织关系和组建职责。各级妇联负责本区域内“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组建;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两新”组织,依托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方式建立妇女组织;对具有一定规模、社会影响较大、女性比较集中的“两新”组织,可由地(州、市)妇联直接联系组建。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统筹考虑,采取单独建立、联合组建、行业统建、建立妇女小组、成为团体会员等模式组建。二要推进妇女工作有效覆盖。各级妇联要推动“两新”组织的妇女组织选优配强班子,充分发挥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宣传培树,积极引导妇女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借势借力推进工作,团结引领各族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广泛深入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各族妇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妇女群众工作和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做妇女群众的贴心人,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将妇女组织中的妇女工作者纳入各级妇联培训规划。对本区域内“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认真总结,建设一批妇女组织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通知》指出,各级妇联要按照三个步骤扎实开展“两新”组织妇建“百日攻坚”行动。一是调研摸排。对区域内应建未建的“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排,分门别类登记在册,为合理、规范、高效建立妇女组织奠定基础。二是集中攻坚。重点运用好前期下发的“两新”组织名册,特别是对已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妇女组织条件的,要立即建妇女组织;对未建立党组织,但符合建妇女组织条件的,也要应建尽建;对工作推进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上级妇联汇报情况,主动寻求工作支持和帮助,确保“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有形覆盖。三是总结梳理。逐级建立“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台账,及时总结上报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加强统筹指导,为推进“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两新”组织中建设妇女组织的重大意义,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不折不扣落实“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有形有效双覆盖。二要加快推进落实。明确组建职责,确保组建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按期完成“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全覆盖。要积极主动联系本区域“两新”组织,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三要强化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帮助和指导服务,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自治区妇联将由班子成员、厅级干部牵头分组蹲点调研、督促指导,帮助解决组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滞后、组建不力的,将通报批评、问责追责。

[编辑:杲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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