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奎屯市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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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奎屯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0-12-08

  近日,伊犁州奎屯市人民法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妇联受全国妇联委托,为奎屯市人民法院颁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证书。

  近年来,奎屯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审判”,创新维权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涉及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自2016年以来,共立案受理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案件50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018年以来,奎屯市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并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奎屯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沈俊说:“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把这项工作融入到我们平时的审判及执行工作中,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奎屯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莉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作为我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出我们的努力。”

[编辑:李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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