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联【与法同行微课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篇(八)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要求,自治区妇联开设“与法同行微课堂”栏目,通过每日答题形式为大家提供学习妇女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平台,积极助推法律普及与宣传工作,帮助广大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提升法律素养,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2020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聚焦新疆实际,针对现实问题,体现新疆特色,五大亮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近日,我们“与法同行微课堂”栏目推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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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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