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合热尼沙·吐呼地,女,43岁,中共党员,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司法局伊犁河路司法所所长。
工作20年来,米合热尼沙·吐呼地用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政策理论功底,通过自己的韧性和耐力,积极努力工作,为民族团结之路疏通了宽阔大道。
作为一名维吾尔族党员,在多年的民族团结宣讲教育中,米合热尼沙帮助和感化了无数人。她用结合生活和法律的宣讲方式赢得了基层群众的信任与赞扬。
她积极主动参加民族团结和“去极端化”宣讲,成为伊犁乃至全疆有名的“草根宣讲员”。她将历史、文化、宗教、法律知识融会贯通,用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语言,通过讲故事,宣传国家各项政策,让群众擦亮了眼睛,看清了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
多年来,米合热尼沙先后荣获全国、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优秀司法所所长、伊宁市忠诚卫士、优秀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2015年11月,司法部授予米合热尼沙“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