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微课堂丨法律讲堂——妇女人身权利的维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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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19-11-18

  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妇联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维护女性合法权益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让更多人学习和掌握有关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共同构建和谐幸福家庭。

  今天,法律讲堂继续为大家介绍为大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人身权利的内容。

  1.未成年人可以采取的性侵害防范措施有哪些?

  1)学会区分性侵害与家长、老师、亲朋好友平时的爱抚和关照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2)要做到上学、放学和外出游玩结伴而行。

  3)不要独自一人到河边、山坡、树林等偏僻处读书学习或玩耍。

  4)夜深人静时不单独一人在偏僻小巷行走。

  5)放学后,不要独自一人留在教室或异性老师的宿舍。

  6)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吃、拿陌生人的东西。

  7)不到营业性歌舞厅、咖啡屋、网吧、录相厅、通宵电影院等潜伏不安全因素的地方娱乐。

  8)独自在家时不要轻易让异性进入家中,哪怕是熟悉的人。

  9)感觉不舒服的事情一定要及时告知家人或老师。不要屈从于性侵害者的权势、威胁、恩惠,不要因为羞怯不愿意或不敢告发。

  2.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怎么办?

  1)对一切感到不舒服的接触,特别是性侵说“不”。

  2)想法脱身寻找安全地方。

  3)告诉你信任的大人,直到有人相信你所说的。

  4)注意保留与侵害相关的一切证据(多为物证,如施暴者留在受害人衣物或身体上的污物等)。

  5)及时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取证。

  6)切记不可与侵犯者私了,以免拖延时间,丧失证据,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7)身体受伤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管好病历、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结论,交费单据等,以提供要求民事赔偿的证据。

  8)寻求心理医生或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的心理辅导。

9)向妇联等社会团体寻求情感支持和法律帮助。

  10)总结自身在防范上存在的问题。

  11)坚信受到性侵害,绝对不是你的错。

  12)努力回到正常生活。

  “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是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号码、统一规范的妇女维权热线,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 无论你在新疆的哪里都可以拨打 “12338热线”, 诉说困难,寻求帮助。

[编辑:马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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