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自治区妇联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3月23日,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自治区妇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梳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5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6月,29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总目标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推动扶贫工作政策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10次,拉出补学清单,补学9份重要文件,深刻领会政策文件和讲话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下发《自治区妇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实施方案》,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4次,专家辅导讲座1场,形成人人知晓、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2.针对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围绕“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制定妇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主动与自治区6个领域牵头单位对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制定《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美丽庭院”建设专项工作2019年度实施计划》,启动三级评审程序和对地州的项目问题反馈机制、自查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带动贫困妇女持续增收;加强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系,鼓励帮助妇女制作、销售旅游产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妇联党组成员带头深入贫困村调研,了解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确保脱贫攻坚精准施策、精准帮扶,主动与自治区扶贫办对接,提取形成扶贫数据平台共享链接,实现扶贫数据共享。
3.针对扶志扶智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不够,宣传引领助力脱贫攻坚效果不明显问题。
从激发贫困妇女内生动力、引导贫困妇女摒弃“等靠要”思想入手,开展政策引导、教育培训、示范带动,围绕“巾帼心向党、礼赞新中国”活动,宣讲引领助力脱贫攻坚,截止目前活动参与人群达100万人次,与自治区团委建立 “月调度”互联互通机制,组成22个调研小组,对南疆四地州“美丽庭院”建设走访全覆盖,形成调研报告;通过冬季攻势,妇联党组主要领导带队,对5个县7个乡镇实地入户20户贫困户、重点人员家属开展调研,汇总审核“百村万户”资料,推动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依托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将脱贫攻坚及妇女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和自我维权能力列入培训教学计划,目前已举办脱贫攻坚巾帼宣讲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达298人,发放宣传手册1200本,逐步提高了基层宣讲师资队伍宣讲能力和水平。目前已有66名宣讲员在当地开展111场宣讲,受众达33416人次;发挥基层宣讲员作用以及培训学校师资下沉,开展“家庭学校”进农户工作,已深入21个村,技能培训1050人,宣讲覆盖14767人;选树妇女脱贫、助贫典型,向自治区媒体推荐3名“巾帼建功标兵”、致富典型,推荐6家企业、合作社取得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命名;在“新疆女声”微信公众号针对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系列视频(11个专题)陆续进行展播,并登载60余名女性奋斗故事和22个全国最美家庭故事,已发布脱贫攻坚类信息37条;建立培训学员回访机制,已对4期培训部分学员及农牧民夜校学员开展回访。
二、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针对主任责任压的不实问题。
坚决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压实“双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其他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长、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责任,规范妇联双重领导职能,指导各地州换届,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在脱贫攻坚安排部署上持续用力,在推动工作上常抓不懈。
2.针对对项目和资金监管缺失问题。
在项目跟踪核查上强力推进,对2016年以来的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完善项目库,严格了项目审批、监管、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制度;通过案例通报、问题剖析、建章立制,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南疆四地州实地核查,促使298万元涉及资金收缴当地财政国库,审核确定26万元拨付和田地区项目合作社;对 “爱心一元捐”项目执行进行第三方评估,开展全区重点抽查,形成项目执行专题报告;完善公益项目管理中心资金年审制度,开展专项调查小组实地核实,及时整改,明确资金去向。
3.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
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形式,加大针对性专题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形成报告。目前,已赴基层开展脱贫攻坚走访调研7次,为推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提供了参考;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自治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自治区妇女代表建言献策制度》;调整自治区“美丽庭院”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完成1100个试点户的调研以及2019年“百村万户”名册收集。
4.针对对全区妇女干部和脱贫技能培训的主阵地新疆妇女干部学校管控不严问题。
在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召开4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建立课程审核领导小组,制定《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外请教师管理制度》,对外聘教师严把政审关,对教学内容严把审核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与40名外请教师签订了《新疆妇女干部学校教师意识形态领域责任书》,落实班主任全程跟班听课、录音、录像等工作要求。目前对9期14名教师讲义、课件进行审核,定期开展集体备课、试讲活动。
三、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1. 针对自治区妇联原纪检组日常监督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实施扶贫和民生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梳理问题线索,深查存在的问题,完成立案审查2件。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重视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机动式”“蹲点式”和交叉督导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治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核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形成震慑。
3.针对对监督单位信息掌握滞后,主动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做实做细巡视整改方案,建立台帐,跟进整改进度,专项督查组跟进指导整改效果和质量,党组成员带头跟进并调研,掌握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压实责任,确保同向同力、步调一致。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
1.针对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
坚决落实党组对中央和自治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具体整改要求和措施,按照“问题分析、制定方案、建立清单、整改销号、提交报告、资料归档、回头跟效”七步工作法,确保问题整改全面、深入、彻底;制定了《自治区妇联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出台了《自治区妇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 》;配合完成2名处级干部的立案审查,形成处理建议。
2.针对整改问题屡改屡犯问题。
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大节日廉督工作;停发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电话费、交通费。
3.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出台了《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所属两个事业单位的党委换届准备工作;建立与基层妇联项目情况通报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绩效报告制度;派专人针对喀什地区疏勒县白骏马手工业合作社问题全面核实,追回资金10万元,已退回财政国库,责令喀什地区妇联对疏勒县妇联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起草《自治区妇联退赔违规发放津贴情况的通报》,开展并强化警示教育力度,拉起警示红线。
五、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针对抓党建促脱贫力度不大问题。
制定完善了各类相关制度,细化 “一联双促”方案,自治区妇联主要领导定期走访慰问 “访惠聚”驻村工作队、2个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南疆支教干部和挂职干部及其家属、老党员、定点扶贫村扶贫专干、特困党员51户;开展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调研1次,座谈会2次,在定点扶贫村上党课1次,走访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家庭20户,形成调研报告2份和访谈实录材料3份;开展农村妇女思想状况引领调研1次,访谈101名妇女,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发挥单位后盾作用,对5名“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了调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991-2202827。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31号世纪大厦716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02。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