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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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妇联
日期: 2018-02-12

目录

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是自治区妇联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为妇女儿童基金项目提供服务,承担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工作。承接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募集资金扩大妇女儿童救助范围,发挥好政府连接弱势群体的桥梁作用。

主要职责是:

妇女儿童基金项目提供服务,承担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工作。承接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募集资金扩大妇女儿童救助范围,发挥好政府连接弱势群体的桥梁作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主任室、办公室、外联部、项目部、财务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编制数5,实有人数 3人,其中:在职 3人,比上年减少1人; 退休 0人,增加或减少 0人;离休 0 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113.68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收入预算113.68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 113.68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4.7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01 %,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0万元。

  三、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 113.68元,其中:

  基本支出38.28万元,占34%,比上年增加(减少)24.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75.4万元,占67%,与上年拨付资金一致。

  四、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98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8.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15.3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3.68万元,占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例: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15.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六、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6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租赁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情况一:(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按下列内容说明)

  项目名称:复明流动眼科手术车工作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为了切实帮助新疆喀什地区偏远贫困县(市)白内障患者解决就医难、手术费用高等问题,在自治区妇联的积极争取和努力下,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亚洲防盲基金会为我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捐赠两辆价值240余万元港币流动眼科手术车。根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流动眼科手术车”项目执行的要求,当地政府要为该车解决每年30万元的日常经费,用于支付手术车的正常运作经费。“复明20号”流动眼科手术车先后在我区伊犁州开展了巡回复明眼科手术,累计行程6000余公里,共完成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1300余例,手术全免率达38.5% 。项目切实解决了白内障患者的痛苦,服务基层各族百姓,提高了公众对防盲治盲工作和爱眼护眼的认识,增强了对白内障患者和残疾人事业的关注。

  预算安排规模:6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

  资金分配情况:喀什地区手术车运行30万元,伊犁地区手术车运行3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11月

  项目名称:专项业务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疆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为自治区妇联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其职能是承担新疆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监督管理,承接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募集资金扩大妇女儿童救助范围,发挥好政府连接弱势群体的桥梁作用。中心承接妇女儿童公益项目均有“资助金都必须全额用于资助对象,不提供任何工作经费,项目运作中产生的经费要承接方自行承担”的特殊要求,使得基金管理中心只能用存入银行的注册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作为工作经费使用,资金的有限不仅使得基金管理中心正常的工作得不到快速发展,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对承接项目的有效落实、监测评估和持续争取。计划每年从中国妇基会和中国儿基会争取承接300万公益项目,因基金管理中心没有承接项目的工作经费,故申请财政给予基金管理中心承接公益项目中10%的工作经费。

  预算安排规模:15.4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

  资金分配情况:办公费、水电费、差费等

  资金执行时间:2018年1-11月

  八、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减少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 外出调研项目减少 ;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

  九、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情况一:在预算中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部门,必须公开空表,同时做以下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 家行政单位、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 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8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1辆,价值1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9.48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14.2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 75.4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按项目分别填报):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管理中心

2018年02月07日

 

[编辑: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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