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自治区妇联本级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能:
自治区妇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全疆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主要职责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疆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积极促进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各族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订、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调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负责指导自治区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基金会、学会、联谊会、协会的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7、指导各地州市妇联的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加强同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
8、承担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部门机构设置:设置11个部门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妇儿工委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老干处、机关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妇联本级已是最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纳入自治区妇联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自治区妇联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自治区妇联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体情况:年初结转结余1,209,155.49元,本年收入32,351,923.10元,本年支出31,949,280.64元,本年结转结余1,611,797.95元。
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3,181,790.26元,减少了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和专项支出经费减少;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996,640.66元,减少了23%,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2,351,92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42,277.40元,财政拨款收入中:20129款28,134,909.44元(行政政法处)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收入,20607款200,000.00元(教科文处)为科普活动项目经费收入, 20805款3,047,367.96元(行政政法处)为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1004款60,000.00元(社保处)为艾滋病项目经费收入;其他收入909,645.70元为项目经费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1,949,280.64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20129款15,123,294.15元为在职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20805款3,041,196.34元为离休人员经费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9,293,801.87元,商品服务支出10,761,984.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2,566.67元,其他资本项支出2,921,030.00元。项目支出包括:20129款16,586,405.49元为“靓丽工程”经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20607款179,581.00元为科普活动项目经费支出,21004款60,000.00元为艾滋病项目经费支出。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97,865.5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3,294.15元,项目支出16,374,571.35元。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0,280.64元,增加了75%,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项目经费增加。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结转结余1,611,797.95元,主要是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取暖费等。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373,464.9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074.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240.94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38,150.00元。本年无车辆购置,公务车辆保有量为12辆,本年接待批次为8批,接待人次为170人次,出国事由是参加塔吉克斯坦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团组数是1组,参加人数为2人。
本年会议费支出499,962.60元,主要是执委会、各业务会议和各工作会议等。
本年培训费支出1,654,838.80元,主要是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妇联系统干部培训、部门业务培训等。
与年初预算对比: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76,235.06元,减少4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12,626.00元,减少89%,原因是外事接待取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759.06元,减少0.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0,061.96元,增加8.7%,增加的原因是出国经费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5,057.76元,减少26%;因公出国(境)费增加385,150.00元,增加100%,原因是与去年相比发生了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030.28元,减少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六、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综合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3,181,790.26元,减少了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和专项支出经费减少;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996,640.66元,减少了23%,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0,280.64元,增加了75%,增加的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7万元,比2015年增加51.3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出国费等经费增加。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为机关干部中午送饭的皮卡车。2016年收入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52万元,按规定统一上缴了财政。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会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是“靓丽工程”经费,2016年开展工作和取得绩效情况如下: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在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民族团结以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穿“一条生命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工作有新成效
重情感、促融合,各类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团结活动亮点纷呈。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先后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妇联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妇联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州市妇联民族团结工作的指导。各级妇联紧紧围绕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求,发挥妇女、家庭、妇联组织三个优势,大力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百万家庭走亲戚”等融情结对、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借助“恒爱行动—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公益活动,用一针一线架起疆内外家庭关爱、牵挂、融情的平台。
重家庭、抓引导,各类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充满活力。寻找“最美家庭”内容更加丰富。创新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引导家庭参与“美丽庭院”评选,网上直接参与人数达200余万人次,城乡社区设宣传栏、光荣榜23万余个,发送“美丽庭院”随手拍信息及美图2万余条(张),评选出“美丽家庭”6.9万个,“最美庭院”1187户。自治区妇联表彰第三届新疆“十大杰出母亲”、揭晓100户新疆“最美家庭”。新疆10户家庭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了全国文明家庭,陈全国书记对新疆文明家庭提出殷切希望,“最美家庭”寻找活动真正成为优秀家庭评选的蓄水池。首次将廉洁家庭纳入评选范围,各级妇联与纪检委联合开展各类形式的廉洁教育活动,以良好家风促党风带政风正民风。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焕发生机活力。将1600万本 “美丽女性·幸福家庭”系列丛书发送到所有的“妇女之家”和南疆80%的家庭中,在各族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开展读书分享会、情景剧、微视频等各种类型的读书交流活动,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100%的被访者知道“美丽女性·幸福家庭”读书活动,其中96.4%的被访者认为该类丛书及读书活动对他们有帮助”。在全区启动“美丽女性·幸福家庭”读书交流暨 “爱在新疆”亲子百科知识大赛,网上浏览量达255余万人次,8万家庭注册参赛,让各族妇女儿童及家庭从书中汲取现代文化的力量,对冲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重宣传、建矩阵,妇女思想教育引领工作扎实有效。持续开展并不断规范“百万妇女大宣讲”工作,对5400名巾帼宣讲员进行登记管理,编印《新疆巾帼宣讲材料》,印制发放10万册宣讲记录本和胸牌,加大对基层宣讲员的培训力度,仅自治区级就培训巾帼宣讲员835人次。积极构建新媒体矩阵,出台《新疆妇联网络及新媒体工作改革推进方案》,建立以“新疆女声”为引领,涵盖自治区妇联所属的6个网站和各地州市、县妇联45个微信公众账号的新媒体矩阵,吸纳登记造册网评员975名。
二、坚决贯彻脱贫攻坚要求,有力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取得新突破
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打开妇女创业就业新视野。自治区妇联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要求,在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框架下,首次成功举办了“首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妇女论坛”。论坛就“妇女创业就业的机遇与挑战”主题进行考察、参观、互动、交流,并在丝路精神、妇女发展与合作理念、推动妇女就业等方面建立沟通合作机制达成广泛认同和合作共识。论坛还获得第五届亚博会“优秀论坛成果奖”。
资金项目倾力支持,搭建妇女创业就业新平台。“南疆星火工程”“巾帼手工制品拓展项目”启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财政厅、纺就办的倾心支持下,自治区妇联在全区实施了“巾帼手工制品拓展项目”“南疆星火工程”,项目资金共计8026万元,其中75%倾斜南疆四地州,在和田地区召开新疆妇女就业项目推进会,400家由女性领办的服装、手工编织、种植养殖、电子商务、特色食品加工、家政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合作社和基地得到扶持,目前已让1.5万个家庭实现就业增收。“靓丽工程”为妇女创业就业持续发力。自治区妇联以“靓丽工程”为依托,紧扣女性在手工艺品编织、刺绣等方面的优势,在创业培训、项目支持、技术交流、市场拓展等全方位为妇女从事编织刺绣提供服务,成功举办了新疆女性“靓丽工程”五周年成果展暨新疆第四届妇女巧手大赛。喀什、巴州、哈密、昌吉、阿克苏、克拉玛依6个地州市成立女企业家协会,在商务厅的积极支持下,组织企业参与了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带领女企业家到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等地参加展洽会,为妇女编织刺绣产品开辟国内外两个市场。
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扶贫工作更加精准。先后与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旅游局联合发文,为妇女增收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各级妇联组织积极配合人社部门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363场次,为6.6万名妇女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企业家牵手扶贫行动”,鼓励女能人、女企业家、女带头人与贫困妇女结对牵手,带动贫困妇女互助脱贫。强化技能培训,全面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仅新疆妇女干部学校在南疆四地州面向4000余名基层妇女开展了家政、面点、美容美发、服装裁剪等专业的技能培训,各级妇联组织借助各类培训资源培训妇女约10.7万人次。突出公益扶贫,爱心一元捐、一对一助学、公益众筹、妈妈暖心包、儿童营养包等项目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帮扶资金及物资达1459万元,实施945.8万元的“春蕾计划”,使7422儿童直接受益,为精准扶贫提供保障。
三、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基本职能和政治职责有新举措
依法维权保障妇女权益。以“七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为契机,以《反家庭暴力法》为重点,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厅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动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意见》,编印发放双语普法宣传资料近百万册,伊犁州率先在全区制定下发了“反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充分发挥12338维权服务热线、维权服务站点等阵地作用,对全区109条热线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全年办理来信来访来电8415件,办结率为98%,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积极参与各地综合治理、禁毒防艾、平安家庭建设。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妇联组织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土地确权试点工作。
加强督导通过“两纲”评估。今年是“两纲”中期评估年,为顺利完成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各级妇女工委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联合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指标实现,通过自查、交叉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大两纲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力度。自治区妇儿工委先后召开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两纲中期评估电视电话会议,及时调整自治区妇儿工委组成人员,抽调专家组成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吐鲁番、乌鲁木齐市代表全区接受了国务院妇儿工委督导组的督导。五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了“两纲”实施的主体责任,工作报告、督导检查、监测评估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健全,投入在两纲实施中的资金项目不断增加,婚前医学检查、妇女参政议政、义务教育普及、双语教育等指标取得重大突破,40个目标已经提前达标,为十年纲要目标完成奠定扎实基础。
四、坚定妇联组织改革方向,全力以赴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启动改革推进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及自治区群团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全国妇联改革方案,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妇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从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改革措施。在哈密市10个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动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进行区域化妇联组织建设试点工作。
配合换届打牢基础。在自治区换届选举文件中,明确提出“提高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委员的比例”、“班子中至少应有1名女性,兼任妇代会主任,可专职专选”,下发《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指导基层开展换届工作,确保村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在500个“两新”组织建立妇联组织。加大与“访惠聚”工作队联系,密切联系工作组女队长,通过交流座谈、项目倾斜、物资支持等调动女对组长积极性,让一线妇女工作活跃起来。
坚定信念强化自身建设。狠抓作风建设,以去“四化”、增“三性”为目标,确保将资金、财力、人力倾斜基层。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将“两学一做”作为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升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博州、塔城、巴州等地州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区内外培训,全区培训各级妇联干部9124人次,确保妇联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大调查研究,《妇联组织在民族团结中的特殊作用》《家庭教育现状》《我还想戴大红花》《让家庭教育成为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等调研报告、提案议案、专报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加大巡视整改力度,制定《自治区妇联党组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共制定或完善各种制度办法 22项,全力落实好整改工作。
积极争取援助落实到位。各援疆省市妇联积极落实全国妇联提出的“搞接待、配设备、送图书、织毛衣”四项援疆任务,不断密切与对口地州联系,使援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宋秀岩书记专门来克州把“美丽女性﹒幸福家庭”维汉双语系列丛书送到“妇女之家”和基层妇女家中;“搞接待”活动已培训各族妇女、妇联干部14301人次;新疆各族少年儿童收到爱心编织物5.8万件;2700多个妇女之家充实了音响、电脑、民族乐器等设备,爱心救助、企业扶持、产业带动、亲戚走动等各类援疆项目和支持,让全区各族妇女群众感受到了来自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妇女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才能使妇女工作卓有成效;二是坚持基层优先,做到加大投入、重心下移,特别加强对南疆妇女工作的倾斜,保持基层妇女工作常做常新、生机勃勃,才能将妇女群众紧密团结在组织周围;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机制建设、资源整合,确保妇联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补齐短板、资源充沛,才能使妇联组织充满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坚持合众连横,密切与各部门的联系,不断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助力妇女工作,让妇女工作成为社会化工作,才能使妇女工作后劲十足、覆盖全面;五是坚持作风转变,倡导忠诚担当、埋头苦干的新风正气,提高妇联干部联系服务妇女的能力,才能使妇联工作步履坚实、再立新功。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6年执行的项目资金主要有“靓丽工程”经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妇联系统培训经费、培训楼外墙保温项目经费等。“靓丽工程”经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妇联系统培训经费等80%以上直接用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上,其余经费也间接用于了妇女儿童工作上。这些项目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基层妇女爱国感恩教育、基层妇女职业培训、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向基层妇女赠阅杂志、基层大宣讲两纲示范评估督导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资金得到较充分地使用,推进了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向纵深发展。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自治区妇联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