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是自治区妇联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为全疆少年儿童提供儿童保护、生存、发展方面的科学教育活动,为自治区培养优秀的少年儿童而服务。
主要职责是:
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少年儿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全疆儿童的科技文化及综合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坚持为少年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调动全社会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部门机构设置:儿童中心下设书记室、主任室、副主任室、办公室、活动部、培训部、财务室7个内设部门。
在职人员编制人数:编制数共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5人,工勤编制人数0人。
实有人数:实有人数共计1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人员14人,工勤在职人员0人,离岗退养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自治区妇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自治区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儿童发展中心是自治区妇联下属事业单位,无此项费用。
二、 资产情况
汽车编制0辆,现实有车辆0辆。无房产。
三、 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度较上年减少10.13万元,人员调出,减少的基本支出预算。
四、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7年度中心无三公经费,也没有增减变化情况。主要原因是中心没有车辆,没有产生公务用车及车辆维修费用。本年没有产生接待费用,也没有产生因公出国等费用。
五、 政府采购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 没有数据表格的说明
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中共涉及无数据表格25张,无数据原因是2017年度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中心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心不存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事业收入只安排了项目支出未涉及基本支出、无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和项目支出,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异预算,无使用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预算。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中心没有车辆,不产生公务用车及车辆维修费用,没有接待任务,也没有因公出国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3、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修正。
第三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2017年项目经费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
新疆儿童发展中心2017年度国际项目配套经费绩效目标:
申请资金数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2017年国际项目配套经费17.1万元。
资金用途:中心承接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儿童快乐家园”儿童公益项目、中国儿童中心的“生态项目”均有“资助金都必须全额用于资助对象,不提供任何工作经费,项目运作中产生的经费要承接方自行承担”的要求,因中心没有承接项目的工作经费,使得中心的工作得不到快速发展,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对承接项目的有效落实、监测评估和持续争取。故于2005年申请财政给予儿童中心20万元的工作经费。自2005年开始我中心国际项目配套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2017年我单位收到财政拨款专项业务经费17.1万元。
预期使用效果:2017年我中心以各地州市儿童校外活动阵地为重点在我区各族儿童中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分阶段、分层次不同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在各族儿童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让喜闻乐见的活动抢占未成年人思想的空间,挤压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从而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拨付资金方案:资金为本单位工作经费使用。
使用截止期限:2017年11月份
新疆儿童发展中心2016年度国际项目配套经费绩效报告
基本情况:新疆儿童发展中心是自治区妇联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儿童中心成立至今积极与国际项目机构合作开展了预防艾滋病、儿童权利、儿童心理咨询等项目,合作项目额度突破了2000多万元,按照国际合作项目的原则当地政府的投入与外资投入的比例应为2:1,项目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考察、项目人员培训费、项目监测评估、项目日常办公费等。
绩效目标及其设立的依据和调整情况:儿童发展中心国际项目配套经费2016年总金额17.1万元,按照国际合作项目的原则当地政府的投入与外资投入的比例应为2:1,主要用于一下用途:项目前期考察费、项目人员培训费、项目监测评估费、项目日常办公费、项目办公室固定资产的添置等。此项经费专款专用没有调整
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国际项目配套经费主要用于儿童中心国际合作项目中项目考察费、项目人员培训费、项目监测评估、项目机构办公经费等,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支出各项费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当地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项目地区的进行了培训,使当地妇女和儿童掌握了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儿童权利公约的内容,通过开展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及儿童快乐家园项目使更多的边缘儿童得到了培训的机会,项目在全社会得到很好的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当地妇联形成组织网络为当地培训出一批有独立培训能力的培训人员200名,使1000多名妇女参加关于预防艾滋病的各类培训,使她们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在全疆各地进行关于少年儿童快乐家园项目使学校、家长、学生直接受益,编制印刷宣传手册10000多册,建立工作网络、开发宣传材料、帮助提高教育系统各方面的能力。
未完成绩效目标及其原因:按时完成了预期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不存在未完成情况。
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将继续做好项目工作,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经过连续几年进行该项目,2016年度完成情况良好,建议在2017年继续在预算中安排此资金,(延续性项目)。
新疆儿童发展中心2017年成本性支出经费绩效目标
资金数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2017年成本性支出经费20万元。
资金用途:中心举办的校外培训支付教师代课费。
资金预期效果:让基层妇联“儿童校外活动阵地”真正成为孩子们爱去、想去、不舍得离开的活动阵地,为各族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17年承接全国妇联、联合国儿基会关于儿童早期发展的合作项目后将建立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自治区示范教室,面向0—3岁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开发适合我区基层的具有双语特色的教育活动模式,通过我中心试点推行,打造妇联校外教育阵地示范点,为基层妇联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教育活动提供经验借鉴。
预期使用效果:2017年我中心以各地州市儿童校外活动阵地为重点在我区各族儿童中开展“爱在新疆”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分阶段、分层次不同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在各族儿童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让喜闻乐见的活动抢占未成年人思想的空间,挤压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从而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执行“社区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和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支持的儿童快乐家园项目、中国儿童中心支持的“儿童生态道德教育”项目。将已建设的158个儿童快乐家园、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强化管理,综合打造,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建设标准、管理机构及职责、活动内容,规范监督管理,将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快乐家园整合成妇联儿童校外活动阵地。
拨付资金方案:
儿童中心培训部成本性支出 100元*25课时*80人=200000
使用截止期限:2017年11月份
新疆儿童发展中心2016年度成本性支出经费绩效报告
基本情况:新疆儿童发展中心是自治区妇联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儿童中心成立后经中国儿童中心及自治区教委批准开展了校外教育工作,至今积极开展免费艺术培训、绘画大赛、美术考级、艺术考级等工作,弥补了学校在校外培训方面的不足。
绩效目标及其设立的依据和调整情况:儿童发展中心成本性支出经费2016年总金额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培训部教师代课费,此项经费专款专用没有调整
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成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培训部教师代课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支出各项费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及儿童快乐家园学生培训使更多的儿童得到了培训的机会,项目在全社会得到很好的评价。在实施过程中培训学员200多名,在全疆各地进行关于少年儿童快乐家园项目使学校、家长、学生直接受益,编制印刷宣传手册10000多册。
未完成绩效目标及其原因:按时完成了预期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不存在未完成情况。
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将继续做好项目工作,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经过连续几年进行该项目,2016年度完成情况良好,建议在2017年继续在预算中安排此资金,(延续性项目)。
第四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1.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入预算表
4.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表(按资金来源)
5.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6.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10.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11.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3.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14.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5.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1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1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2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3.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4.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2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3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3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3.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4.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35.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3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3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3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4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的项目支出
4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43.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44.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安排的项目支出
46.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一)
47.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二)
48.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三)
49.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四)
50.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人员情况表(五)
51.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资产情况表(一)
52.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资产情况表(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
2017年2月5日